传销组织“黑手”伸向女大学生
发布时间: 2013-05-06 10:22:54   作者:宣传部   来源: 网络转载   浏览次数:
     “2009年至2012年,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传销案件中,有29名女大学生因参与传销被执行劳动教养。”这是记者近日从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的一组数据。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检察院通过对2009年至2012年间办理的传销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女大学生正成为传销组织“下手”的对象。

  2011年8月,张某从郑州某高校毕业不久,迟迟没找到工作的她心急如焚。这时,同校师兄刘某找到了她,给张某提供了一个创业的机会。信以为真的张某跟着师兄,来到郑州火车站附近的一处出租房,接受创业“培训”。

  听了几次课后,张某被极具煽动性的传销课程迷惑,按照传销老师设定的规划,吃几年苦,投入6888元就可以赚到200万到300万元。面对如此诱人的数字,张某心动了,打电话让家里借了6888元交了入会费。张某从此开始四处联系同学、校友,很快将3名同学发展成为她的下线,这样的成绩也让张某被任命为公司“经理”。

  就在张某充满信心的时候,由于授课场所每日吵杂喧嚣,被市民举报。2011年11月5日晚,警方当场抓获包括张某在内的40余名传销人员。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类似张某这样的案例还有不少。传销组织之所以将“黑手”伸向女大学生,一方面在于目前存在的就业歧视,女大学生不易找到工作;另一方面在于教育结构不合理,女大学生在毕业后,难以较快适应社会。当前,女大学生被骗参与传销案件凸显出三个特点。

  “被骗进入传销组织的女大学生,多数来自农村偏远地区,为缓解家里经济压力,经不起高薪工作的诱惑参与传销。这是第一个特点。”办案检察官说,第二个特点在于,被骗的女大学生多是在毕业不久加入传销组织;第三个特点是,多被亲朋好友欺骗。29名女大学生中,有21人是被同学、同乡、亲戚以招工、介绍工作为名骗入传销窝点。
                                                                                                                      来源《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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