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流通部图书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 2010-03-30 11:29:2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    1、本部图书资料,只供本校师生员工借阅,外单位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书库。

2、本部图书实行开架借阅。读者入库后,先用本人借阅证在押证处换取代书板。在库内查找图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取书处,若不借该书,按代书板提示将书归回原位后,再取出代书板;若借,将书与代书板一并取出。严禁随意插放图书,以免影响其它读者的查找。查找到所需图书后,将借阅证、图书、代书板一并交与借书处,经由工作人员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阅离开;未办理借阅手续带书出库,按盗书论处。

3、教师限借图书18册,其中文艺类书3册,专业类书12册,过刊3册;行政人员限借图书12册,其中文艺类书3册,专业类书7册,过刊2册;离退休人员限借图书8册,其中文艺类书2册、专业类图书4册,过刊2册。学生限借图书7册,其中文艺类书2册、专业类书4册、过刊1册。

4、借期为:文艺类书籍30天,专业类书籍:专职教师365天,其它人员180天。逾期未还,以每册每日收取罚金0.10元处理。续借手续在到期前办理,过期不予续借。

5、注意事项:

1)借书时必须使用本人借书证,不得转让、冒用、代借。

2)随身携带的书包、书籍等,请存放在存包处,不得带入书库。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上圈划、撕拆、污损图书等。借书时仔细检查自己所借的图书是否有涂写、缺页、书内容与书面不符、条形码与登录号不一致等,如有,须向工作人员声明,处理后无问题方可出借,一经借出责任由读者自负。

4)书库内严禁吸烟,不准吃零食、扔废纸、吐痰及大声喧哗、吵闹追逐,以保证书库的安全、安静。